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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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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国华制药有限公司中医药大健康产业总部及综合生产基地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通知公告

湖南国华制药有限公司中医药大健康产业总部及综合生产基地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2年6月1日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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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 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国华制药有限公司中医药大健康产业总部及综合生产基地项目设计已由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宁开管立备【2021】8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南国华制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湖南国华制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湖南国华制药有限公司中医药大健康产业总部及综合生产基地项目设计

2.2项目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永佳路以北,金时科技项目以南,湘南麻业项目以东。

2.3建设规模:建设用地约为64.05亩,建筑物包括饮片车间9984.00 m2,综合库房(高架库)2496.00 m2,综合制剂车间11520.00 m2,提取车间7680.00,公用工程楼1534.00 m2,危化品库216.00 m2,质检研发楼7775.00 m2,办公综合楼9310.00 m2,医院制剂、功能食品楼7680.00 m2,门卫45.00m2,总建筑面积58240.00 m2,计容面积57476.00 m2。构筑物包括消防水池、溶媒罐区、事故池、污水处理站、垃圾处理站等配套设施。厂区道路、室外综合管网和绿化环境工程。

一期工程建筑物包含饮片车间,综合库房,综合制剂车间,提取车间,公用工程楼,危化品库和门卫。总建筑面积33475.00 m2。构筑物消防水池、溶媒罐区、事故池、污水处理站、垃圾处理站等配套设施。室外工程包括厂区道路、室外综合管网和绿化环境。

二期工程建筑物包括质检研发楼、办公综合楼和医院制剂、功能食品楼,总建筑面积24765.00 m2。

2.4投资估算:投资估算:28615万元(最高投标限价:245万元)

2.5资金来源及比例:企业自筹100%

2.6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全厂区有关的中成药、医院制剂、中药饮片和大健康产品生产工艺、设备和配套辅助设施;生产车间厂房及配套功能建筑物、构筑物(含水、强弱电、消防、暖通、电梯、安防监控、洁净区、室内外装修);厂区室外基础设施和道路景观绿化。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不含二期建筑物)、设计交底、配合项目施工招标及施工过程等技术服务。

2.7服务期限:设计服务期限60日,其中:

1)方案设计: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

2)初步设计:方案设计通过之日起2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并获得初步设计批复和概算批复

3)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通过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4)后续服务:按工程进度安排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化工石化医药行业(中成药)专业甲级设计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3.2.2 财务要求:

不提供。

提供:1(2021年度)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1年的)无亏损。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1~3年提供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成立不足1 年的单位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2.3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本企业“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的官网查询信息打印)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提供。

提供: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3年内(2022年06月21日前)不少于1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具有中药生产企业(中药饮片或中药提取或中药制剂)总建筑面积29000m2及以上的工程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或签署生效的合同为准;有效时间:提供中标通知书的以中标通知书的落款时间为准,提供合同的以建设单位签订的时间为准,两者同时提供的以资料中最近时间为准。企业业绩的证明材料无法体现出所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的,则投标人还需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确认的其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的证明材料,将此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

3.2.5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具有注册化工工程师资格,且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代理人及拟投入设计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3.2.7其他要求:/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2年06月01日(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合同条款等。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2-06-21 09:00。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时间为4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事务中心(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为0731-88981775

9其他

9.1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9.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9.3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0731-84121592。

10.联系方式

  人:湖南国华制药有限公司

    址:湖南长沙岳麓区岳华路8号湖南国华制药有限公司

  人:翟先生

    话:1504018000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址:长沙市东二环一段1139号湖南国际商务中心2楼2056室

  人:贺先生、鞠女士、李女士

    话:15111350822

    真:0731-84429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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